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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底下动了歪心思 一男子专偷汽车“三元催化器”获刑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3-08-12 20:35

  7月20日,记者从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一男子专偷汽车“三元催化器”,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介绍,年近40岁的刘某某曾有前科,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4年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五千元。出狱后的刘某某仍不思悔改,又干起盗窃的“老本行”,这一次,他将目标瞄向了安装隐蔽的汽车配件——三元催化器。

  △图片来源网络

  2022年10月份,刘某某到连云港市连云区某家属院,盗窃被害人刘某甲停放在该处的长安之星面包车三元催化器一个;2022年12月,刘某某到连云港市连云区某医院停车场墙边水泥路,亚.搏手机平台_有限公司盗窃被害人苏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三元催化器一个;2022年12月,刘某某到连云港市连云区某路15号门前停车位,盗窃被害人魏某某停放在该处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三元催化器一个。

  经鉴定,被盗三元催化器共计价值1200元。案发后,刘某某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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